A女平時喜歡買網拍,適逢中國「淘寶網雙11大促銷」,精打細算的A為了避免中國「支付寶」平臺的匯率價差,於是在臺灣知名拍賣網站上面,找到有臺灣業者B刊登「最低匯率!支付寶代儲─24小時專人回應,立刻到帳」服務,A將新臺幣匯入該臺灣業者指定的帳戶後,接著A的支付寶帳號就收到了當初講好的支付寶點數。
原本以為是稀鬆平常的支付寶儲值服務,A也成為常客,也會幫親友買東西。沒想到突然有一天,A竟然接到警察的通知書,表示A涉及詐欺、違反銀行法的地下匯兌,要求她到警局說明,而且她的臺幣帳戶竟然慘遭警方凍結。憂心的A來詢問律師,她只是想買網拍而已,現在究竟應該怎麼辦?
撰文作者:呂柏寬 律師
案例
本文
銀行法的地下匯兌是什麼?
所謂的匯兌業務,也就是沒有使用現金,而幫客戶辦理客戶與其他人之間款項收付的意思[1]。在銀行法裡面明確規定[2],如果並非銀行而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,刑事責任最低3年起跳,並且可以處罰1000萬元以上的罰金,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事情。市面上常見的「支付寶代儲」服務的運作模式(如圖1)
目前法院怎麼判斷支付寶代儲的法律責任?
簡單來說,法院認為在這樣「左手付臺幣、右手收支付寶」的行為上,其實存在著「匯兌」這樣的關係,因此如果不是銀行而經營這樣業務的人(例如開頭案例的臺灣業者B),就會觸犯銀行法的相關規定而有刑事責任,因此,我們可以進一步增加圖1的內容如圖2。A應該怎麼做?
回過頭來,A覺得很無辜,她只是為了買淘寶網上的東西而已,為什麼會有人凍結她的銀行帳戶?
在刑事程序上,如果涉及到問題金流,警方有一定的可能性會將與問題帳號有資金往來的帳戶,先予以凍結[5],尤其是有高密度資金往來紀錄的帳號,被警方凍結的可能性會更高。但遭到凍結並不代表有罪,只是警方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期間,再度動用帳號內資金導致損害擴大的一種防護措施。
銀行法第29條處罰的人為「辦理」國內外匯兌業務之人,也就是圖中的臺灣業者B。因此,在這個案件中,我們建議A最需要做的事情,就是積極的準備好以下書面證據,並且一定要影印成紙本書面,依照通知、傳喚的時間,親至警局或地檢署配合調查、偵查程序,說明時一併提供紙本資料給檢警,證明她並非所謂「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」的人:A會不會因為自己提供了這些證據,反而是「證明自己有犯罪」?
大家可以發現,A帶去警局的書面證據,事實上就是所謂的「金流」。資金流向在刑事程序上是必須要釐清的重要證據,因為錢會從一個人身上轉到另一個人身上,背後一定存在著某個原因。
在A這個金流的最尾端,A一開始付出去的臺幣款項,最終成為她得到的淘寶網的商品(錢錢並沒有消失,它們只是變成你喜歡的形狀)。換言之,我們可以由A的書面證據,釐清A的金流,並且由A的金流知道,她尋找代儲服務的「內心主觀意思」,在於購買淘寶網商品,而並非銀行法辦理地下匯兌業務。結論
跨境電商是目前消費趨勢之一,但在碰到本文所講的情況時,先不要慌張,應積極配合警方調查,不要遮遮掩掩,且因個案不同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才能當一位聰明快樂的高CP值消費者。註腳
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前段:「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。」
一、第一類:
(一)存款帳戶如屬偽冒開戶者,應即通知司法警察機關、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,銀行並應即結清該帳戶,其剩餘款項則俟依法可領取者申請給付時處理。
(二)存款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,應即通知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,並暫停該帳戶全部交易功能,匯入款項逕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。
(三)存款帳戶屬衍生管制帳戶者,應即暫停該帳戶使用提款卡、語音轉帳、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,匯入款項逕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。
(四)依其他法令規定之處理措施。
二、第二類:
(一)對該等帳戶進行查證及持續進行監控,如經查證有不法情事者,除通知司法警察機關外,並得採行前款之部分或全部措施。
(二)依洗錢防制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處理措施。」